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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城区关于2021年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成绩和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涪城区2021年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

成绩和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1年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的公告》,现将考生成绩予以公示,并就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生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

    详见附件1《涪城区2021年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面试成绩及是否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二、参加体检考生集中的时间、地点

体检时间:2022年8月12日(星期上午7:50 。请进入体检的考生提前30分钟到达集中地点,点名、抽签、宣布注意事项后,统一前往体检医院。出发时未到达集中地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集中地点:绵阳市涪城路小学(涪城区涪城路187号三、体检收费标准

体检费由考生个人承担,于体检当天向医院缴纳,请考生带足相关费用(现金)。

四、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的有关证件

本人第二代有效正式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否则不能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

五、注意事项及要求

(一)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二)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水、禁食8-12小时。

(三)参加体检时不能携带和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四)参加体检考生身体有特殊情况的应及时向医务人员或体检工作人员反映;因怀孕需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的,须出具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证明。

(五)参加体检考生应听从工作人员及体检医生的指挥,不得向体检医生及工作人员打听体检结果。在体检过程中,不得单独行动;如有与体检无关的事情,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并在其监督下进行。待体检结束,经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六、复检

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七、纪律要求

考生在体检中要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一是体检必须由本人参加,凡找他人代检的考生,一经发现或经举报查证属实的,取消应聘资格。二是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经体检医师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三是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对于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未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取消应聘资格。

八、疫情防控

(一)加强考前自我健康管理

1.考生应做好行程管理,非必要不跨省流动、不聚餐、不去人员密集公共场所。

2.考生参加体检前应实时关注绵阳市疾控中心发布的《绵阳疾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示》,掌握来(返)绵人员管理措施。

3.考生参加体检时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二)入场防疫查验

考生参加体检当天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或其他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体检期间全程正确佩戴口罩。为避免影响体检,请考生提前30分钟左右到达集中地点,持有效身份证件在集中地点排队接受防疫查验,查验步骤为:

1、体温检测后,打开“天府健康通”查看“健康码”,并扫考点“场所码”;

2、打开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核查近7日行程;

3、点击天府健康通“核酸检测查询结果”,查看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电子版均可,非截图或照片)。

(三)所有考生需按要求提供由绵阳市有检测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参加面试:其中,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绵考生,抵绵后实施居家或集中隔离至离开风险区满7天,并提供解除隔离告知书方可参加面试;有省外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低风险区和省内除成都市成华区、金牛区、新都区的低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绵考生,须提供考前72小时内两次检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间隔至少24小时)方可参加面试;有成都市成华区、金牛区、新都区低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绵考生,须严格实施3天3检后方可参加考试;其余考生需提供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四)核酸检测以采样时间为准,非报告出具或打印时间。请考生提前做好采样准备,经查验检测结果、结果出具时间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体检。

(五)所有考生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参加体检;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应配合到医院发热门诊进一步诊治。

(六)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体检:

1)健康码或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2)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

3)体检前10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4)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切接触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5)体检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6)体检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七)体检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秩序,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体检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体检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医务人员进行个案研判,排除新冠肺炎等传染病风险的可以继续完成体检,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等传染病风险的,由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不再继续体检。

(八)体检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省、市和我区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九)考生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体检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体检结果、综合考察、拟聘人员公示等具体事项均在绵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十、体检有关事项以本公告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涪城区2021年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面试成绩及是否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2022年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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