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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城区2022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开考核招聘关于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和面试考核有关事项的公告

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2022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开考核招聘

关于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和面试考核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2022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开考核招聘公告》,结合全国、各省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现将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和面试考核工作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一)岗位代码:202201——202214的参考人员

 间:2022年4月23日上午9:00-12:00

 点:成都市望江宾馆(成都市锦江区下沙河铺街42号)

(二)岗位代码:202215——202224的参考人员

 间:2022年4月23日上午9:00-12:00

 点:四川岷山饭店(成都市锦江区人民南路二段55号)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活动将严控在场人数,请按照报名岗位代码,前往现场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的参考人员应在资格审查结束后尽快离开现场,不在现场逗留。

(三)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资格审查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报名表》1份。

②居民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

④学历、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信网查询验证报告原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2年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证明原件(证明内容包括学习类型、学习形式、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等);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⑤岗位有政治面貌要求的,须提供所在党组织证明材料。

⑥符合条件的在职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签字盖章件)。

⑦岗位有其他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有效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上述材料显示必须清晰、完整。现场资格审查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将取消报考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进入面试考核环节。

二、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分为初步面试和面试两个阶段。参考人员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纪律,不得将手机等任何通讯工具带进候考室及考室,已携带者必须关机后自觉交工作人员保管,否则按舞弊处理。初步面试和面试时,参考人员不能介绍自己姓名、籍贯、毕业院校等个人信息,不得询问考官及工作人员姓名、身份等信息。

(一)初步面试

1.时间及地点

时间:4月24日9:00——18:00

地点:四川岷山饭店(成都市锦江区人民南路二段55号)

2.有关要求

1)请参考人员携带居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提前半小时抵达候考区,按程序参加初步面试

2)初步面试环节,如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小于或等于1:3时,该岗位考生直接进入面试环节,不进行初步面试。如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大于1:3时,初步面试结束后,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初步面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所有参考人员请确保提供的手机号码准确,保持通讯畅通,届时将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未通过初步面试的参考人员不再单独通知。因个人因素造成的信息不畅由参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面试

1.时间及地点

时间:4月25日9:00——18:00

地点:四川岷山饭店(成都市锦江区人民南路二段55号)

2.面试方式:202217和202224岗位采取技能测试方式,其余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3.有关要求

1)参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提前半小时抵达候考区,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到后将实行封闭管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合理把握时间,避免人员拥挤。

2)面试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人员。体检有关事项将通过绵阳人事考试网向社会公布。

三、防疫要求

(一)参与现场报名或资格审查的参考人员,须出示本人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检测时间为准,非采样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纸质、电子版均可),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并扫场所码,方可入场参加考试。请参考人员提前做好采样准备,经查验检测结果、检测时间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得入场参考,视为自动放弃本环节,不得进入下一考核面试环节。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面试考核:

1.健康码或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的;

2.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

3.考试前21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

4.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

5.考前7天内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县(市、区、旗)旅居史,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及居家健康监测的;

6.经上海市、吉林省入境或有上海市、吉林省旅居史,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及居家健康监测的;

7.考试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

(三)请参考人员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参加面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四)面试期间,参考人员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面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参考人员在面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五)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考点所在城市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四川省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参考人员密切关注考点所在城市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六)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面试考核资格,终止面试考核;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有未尽事宜,将以补充公告及时通知,由中共绵阳市涪城区委组织部、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16-2226456;0816-2263419。

中共绵阳市涪城区委组织部

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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