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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招聘书记员考试总成绩和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绵阳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招聘书记员

考试总成绩和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绵阳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考试已全面完成。现将了考试总成绩和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安排

(一)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须于2021年7月7(星期)早上830准时到绵阳市人民检察院二楼大厅集中,统一前往医院参加体检。请考生自行佩戴好口罩,迟到15分钟或未到指定地点集合,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二)体检收费:考生自费(500元左右)

(三)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的证件和资料

1.本人有效正式身份证或第二代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

2.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背面写上本人姓名)。

(四)注意事项及要求

1.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水、禁食8-12小时。

2.参检考生不得携带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进入体检医院,已带的要按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统一存放到指定位置,不得自行带进体检医院。

3.身体有特殊情况的应及时向医务人员或体检工作人员反映。

4.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参检考生应听从工作人员及体检医生的指挥,不得向体检医生及工作人员打听体检结果。在体检过程中,不得擅自行动;如有与体检无关的事情,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并在其监督下进行。待体检结束,经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5.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应佩戴口罩,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消毒、个人防疫健康信息码查验、体温检测等工作。

(五)递补

1.根据《绵阳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有关规定,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综合考察。

2.体检结果以体检报告为准,以电话形式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纪律要求 

考生在体检中要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一是体检必须由本人参加,凡找他人代检的考生,一经发现或经举报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二是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经体检医师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三是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对于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未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绵阳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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