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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仙区2019年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中共绵阳市游仙区委组织部

关于绵阳市游仙区2019年公开选调()

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中共绵阳市游仙区委、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游仙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通过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绵阳人事考试网、游仙政务网发布)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

除游仙区以外的全国符合条件的在编在职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包括工勤人员。

三、选调()职数及职位

选调公务员15名,参公人员4名,选聘事业人员(公益一类)1名。公务员、参公人员为一级科员,事业人员岗位为其他管理九级职员。

公务员可报考参公岗位或事业岗位,参公人员可报考事业岗位,但均不保留原身份。事业人员不可报考公务员、参公岗位。报考人员办理完调动手续后,依据选调(聘)职位性质确定身份性质和相关待遇。选调(聘)后在游仙区最低服务年限原则上不低于5年。

四、选调()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1以后出生),具体选调单位对年龄有特殊限制的,以《绵阳市游仙区2019年公开选调(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公布的条件为准;

()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含在职)的报考人员不受全日制本科学历限制;

()公开选调()人员为绵阳市各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须满规定的服务期限〔2014811日后发布《公告》招录的乡镇公务员(含选调生)应当在乡镇工作满5年,通过定向考录等优惠政策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含选调生)应当在乡镇工作满8年,通过直接考核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至少在招聘单位工作6周年〕。市外选调(聘)人员按当地有关政策执行。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其他资格条件以选调()职位表具体要求为准;

()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1231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曾受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7.新录用人员和领导干部任职尚在试用期的;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五、报名

()报名时间:20191226202017日上午12:00

()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请报考人员将《报名信息表》(附件2)按照要求传至指定邮箱(详见附件1《职位表》),邮件标题请统一使用“游仙区2019年公开选调+姓名+岗位代码”的形式规范填写,如“游仙区2019年公开选调张三2019001”。

()报名所需资料:

1.绵阳市游仙区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选调()条件中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3.在编证明材料(单位在职证明、招录文件、转正文件、公务员登记表、2016-2018年年度考核表等)

六、资格初审和缴费

游仙区选调()用人单位对报名者提供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电话或邮件回复通知。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2018日至110日上午12:00(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到区委组织部干部股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者现场缴费(按照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50)。缴费后当场领取《考试通知书》。

地点:游仙区委区政府6号楼305

联系人:范凌波,联系电话:0816-2859672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复审手续:

(1)《绵阳市游仙区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须彩色打印或贴照片)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选调()条件中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3)在编证明材料(单位在职证明、招录文件、转正文件、公务员登记表、2016-2018年年度考核表等,需相关单位、或档案管理部门审验盖章)

(4)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在学信网上下载并打印个人学历信息表一份。

上述所需材料必须为原件(须同时提供复印件一式一份,不便提供原件的,需由原件保管部门审验盖章),同时提供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1张。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七、考试

本次公开选调()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面试满分各100分,各按50%折合计入总成绩,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

1.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最低应达到1:2,不能达到公告规定最低比例的,该岗位予以取消,不再公告。被取消的岗位,征得报考人员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2.笔试时间:20201月中旬(具体时间和地点见《考试通知书》)。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笔试内容:报考综合管理岗位笔试内容为所需专业知识应用能力测试。考试不指定教材。

4.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

1.面试方式:由区委组织部组织实施,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

2.面试时间和地点:20201月中旬,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工作人员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凭《考试通知书》报到,报到时缴纳面试费80元(根据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

3.面试无竞争性岗位(即只有一个人实际参加面试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未参加面试的视为自愿放弃。

4.面试及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游仙政务网网站予以公布,不再电话通知。

八、体检

按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确定,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可申请复检一次,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游仙区委组织部与用人单位研究后再确定。如确定递补,按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因怀孕延后补检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考察

经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考生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和考生政治业务素质以及与拟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由游仙区委组织部与用人单位研究后再确定是否递补,如确定递补,按照本《公告》第八项“体检”之规定原则进行递补。

十、调动(聘用)

经考察合格人员,由组织人社部门调阅档案进行资格审查,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游仙政务网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举报或反映问题者,须以真实姓名反映并提供联系方式和必要调查线索。公示后不影响调动(聘用)的,由游仙区委组织部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聘用)手续。

十一、其他事项

()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选调()工作的全过程,若发现不符合本《公告》选调()条件、弄虚作假的人员,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整个选调()工作过程,在游仙区纪委监委的全程监督下实施。

十二、本公告由绵阳市游仙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游仙区纪委监委 0816—2272758

游仙区委组织部 0816—2859672

附件:1.绵阳市游仙区2019年公开选调(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2.绵阳市游仙区公开选调(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


中共绵阳市游仙区委组织部

2019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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