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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选聘普查指导员的公告

绵阳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选聘普查指导员的公告

 

一、选聘条件及选聘人数

(一)选聘条件

1.遵守工作管理制度,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工作细致。

2.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3.熟悉环保知识。

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

5.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

6.身体健康,年龄在40岁以下。

(二)选聘人数:6

(三)聘用时间

一年。

二、工作内容

(一)配合绵阳市环保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办公室其他工作人员,按照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绵府办函〔201822号)要求,参加绵阳市的污染源普查工作。

(二)掌握绵阳市污染源普查工作进度和质量,对其他单位提交的报表进行审核、统计,对存在的问题,指导普查对象进行整改。

(三)负责开展好污染源普查质量核查工作,负责对入户调查信息进行现场复核,对复核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人员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进行整改。

(四)完成绵阳市环保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工作待遇

(一)工资2500/月,另购买相关保险。

(二)差旅补助按照绵阳市环保局的相关标准执行。

(三)中午安排工作餐。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请有意者于2018810日之前到绵阳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绵阳市科创园区玉泉中路10-1号,绵阳市环境保护局117办公室,联系人:朱琳,联系电话:2213198)进行报名。个人应聘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等相关材料。

绵阳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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