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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2016年下半年考录公务员(含参公)补检、进一步检查考生体检结果的公告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绵阳市公务员局

关于我市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补检、进一步检查考生

体检结果的公告

(2017年第18号)

 

根据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绵阳市公务员局《关于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考生体检结果、补检和需进一步检查有关事项的公告》(2017年第16号),2017年4月13日,21名需补检的考生参加了补检;47名需进一步检查的考生参加了进一步检查;1名考生因遇生理期,经本人申请,我局同意其延后进行进一步检查;1名考生未参加进一步检查(未参加进一步检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现将补检、进一步检查考生的体检结果公告如下:

一、补检、进一步检查考生体检结果(见名单)

二、招考单位或考生对本次检查中属于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申请复检的,应于2017年4月21日下午5:00前,将复检书面申请送交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考录培训科(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6号,电话:2267794)。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录资格。

三、招考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于2017年4月21日前,向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考录培训科(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6号,电话:2267794)书面提出,逾期将按照规定确定考察人员名单。

四、在本次体检后仍需进一步检查或补检的考生,我局不再单独公告体检事项,将由我局根据工作计划,电话通知进一步检查(补检)的事项,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附件:绵阳市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补检、进一步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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