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关于黄艳体检结论为“未参加”的情况说明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绵阳市公务员局
关于黄艳体检结论为“未参加”的情况说明
我局今日发布的《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绵阳市公务员局关于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考生体检结果、补检和需进一步检查有关事项的公告》(2017年第16号)中,报考三台县城市管理行政一大队行政执法岗位(职位编码26060076)的考生黄艳(准考证号:6928406046724)体检结论为“未参加”。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未将该考生“未参加”体检的情况在公告中予以说明,现说明如下:
考生黄艳因在体检前遭遇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在体检当天正常参加体检,便委托其丈夫于2017年4月5日上午7时前向我局提交了延后体检的书面申请。经我局研究,同意黄艳延期参加“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考生体检”。因此,黄艳此次“未参加”体检属于我局同意其延后体检的情况,其有关延后体检的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特此说明。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绵阳市公务员局
2017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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