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报名小程序

首页 详情信息
绵阳市2016年统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公告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绵阳市公安局

绵阳市林业局

绵阳市公务员局

关于2016年下半年绵阳市公安局、绵阳市森林公安局统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的公告

(2017年第11号)

   

根据绵阳市人社局、绵阳市公安局、绵阳市林业局、绵阳市公务员局《关于2016年下半年绵阳市公安局、绵阳市森林公安局统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的规定,现将考生体能测评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的标准

按人社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执行。

二、参加体能测评的对象

报考公安系统参加了面试的考生均参加体能测评。

三、体能测评时间

2017年3月12日上午9:00—12:00。

四、体能测评地点

绵阳市富乐实验中学(绵阳市游仙区东津路30号)

五、考生携带的手续

考生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六、体能测评要求

1.考生于当天早上9:00前到达体能测评点集中分组参加体能测评,9:10后不准再入体能测评场,届时未按时参加体能测评或证件不齐者,视为自动放弃。

2.考生着运动鞋参加体能测评。严禁穿用金属鞋钉跑鞋,以免损坏塑胶跑道。

3.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一律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入场。

 

附:

1.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

2. 《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

 

 

                                             2017年3月6日


  • 访问量:[8302]
领导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