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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绵阳考生考察后需递补人员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中共绵阳市委政法委员会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绵 阳 市 公 务 员 局

绵 阳 市 公 安 局

关于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

绵阳考生考察后需递补人员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2年第3号)

经市公安局派出的考察组考察后,我市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有2名考生考察结论为不合格(见附件1)。根据省委政法委、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和省公务员局《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的规定,“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一次。”体能测试不合格人员不列入递补体检考生范围。

递补体检的时间安排在201223日上午830,集中地点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绵阳市南河路26,联系电话0816-2267794)。请被列入递补体检的考生(见附件2)按照市委政法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市公安局《关于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绵阳考生体检工作的公告》(2011年第23号)的要求做好相关体检准备。

附:1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绵阳考生考察不合格人员名单

    22011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绵阳考生考察后递补考生体检名单

 

 

 

     中共绵阳市委政法委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绵阳市公务员局                绵阳市公安局

 

 

 

二○一二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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