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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2012年法检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成绩、总考分排名及体检的公告

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

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绵阳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2012年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

(绵阳考区)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

面试成绩、总考分排名及体检的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2012年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聘)用公务员的公告》的安排,现将2012年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绵阳考区)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面试成绩、总考分排名及体检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成绩及总考分排名

详见《2012年绵阳市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成绩、总考分及排名表》(附表1)、《2012年绵阳市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成绩、总考分及排名表》(附表2)。

二、体检安排

(一)体检名单

根据录(聘)用职位及名额,在参加面试考生中,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详见《2012年绵阳市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录(聘)用公务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附表3)。

(二)体检执行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乙肝检测项目按照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和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执行。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招考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书面提出复检要求,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和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规定组织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三)体检集合时间、地点

体检安排在20111229日(星期四)进行,进行体检的考生于当日早上8点集合。

进入体检的法院系统考生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外集合(子云街北段62号);进入体检的检察院系统考生在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外集合(子云街北段58号)。

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导地点集合,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

(四)体检费用

体检费预计400/人,由考生自负。

(五)注意事项

1、请参加体检的考生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要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8-12小时禁水、禁食。

2、参加体检的考生,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背面写上名字)。

3、参加体检的考生不能携带和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附:1、《2012年绵阳市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成绩、总考分及排名表》;

2、《2012年绵阳市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成绩、总考分及排名表》;

3、《2012年绵阳市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录(聘)用公务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

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绵阳市人民检察院

2011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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