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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法检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及面试的公告

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

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绵阳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2012年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

(绵阳考区)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

资格复审及面试的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2012年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聘)用公务员的公告》,现将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绵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2012年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绵阳考区)公开考试录(聘)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及面试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范围

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按照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对于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职位,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二)资格复审时间

资格复审时间为20111220日至219:00-16:30,递补资格复审时间为201112229:00-1200。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务必在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否则视为弃权,后果自负。

(三)资格复审地点

报考法院系统的资格复审地点: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五楼政治部A504号办公室(绵阳市科创园区子云街北段62号,乘坐66路公共汽车到达子云街北段下车);

报考检察院系统的资格复审地点:绵阳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4406号干部人事处(绵阳市科创园区子云街北段58号,乘坐66路公共汽车到达子云街北段下车)。

(四)资格复审材料要求

应携带《四川省公开考试录(聘)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贴上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和手续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其中,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12年高校毕业生须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公安部门、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5.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6.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须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7.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资格复审期间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将按规定组织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录用的,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二、体能测试

司法警察入围人员于1221日上午900在南河体育中心东门口集合,09:3011:00到南河体育中心(详细地址:绵阳市涪城区体育村路6号)田径运动场进行体能测试。

法警察入围人员需先进行体能测试后,才能进行资格复审。

三、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缴纳80元面试费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面试具体事宜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 0816-2326686

联系人:谭朝晖  13908110736

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人事处:0816-2552812

联系人:罗    13795959997    王春廷  15882781896

绵阳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0816-2535468

联系人:李慕婵  13890463456

附一:《2012年全省法院系统(绵阳考区)公开考试录(聘)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附二:《2012年全省检察院系统(绵阳考区)公开考试录(聘)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    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绵阳市人民检察院

 

2011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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