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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2010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结果和体检复查及补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绵阳市公务员局

关于我市2010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

(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体检结果和体检复查及补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1年第4号)

 

根据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原绵阳市人事局《关于二0一0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2010年第16号)、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绵阳市公务员局《关于我市2010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的公告》(2011年第3号)规定,共有1642010年考生参加了2011216进行的体检,同时根据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原绵阳市人事局《关于二00九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2009年第39号)、《关于我市2009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的公告》(2010年第5号)规定,有22009年考生一并参加了有关项目的补检,现将体检结果和体检复查以及补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合格161人,不合格1人,因各种原因需补检有关项目3人,因怀孕待补检项目1人(见附件1234)。

二、招考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要求。要求复检的,应在本公告发布7日内(含公告发布之日),将复检申请送交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6号,电话:2267794)。复检只安排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与补检安排在同一时间进行。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录资格。

三、需复检或补检有关项目的考生,请按以下要求参加复检、补检:

1、复检、补检时间:2011228

2、参加复检、补检考生集中的地点:2011228早上8:30在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集中,统一乘车前往体检医院;

3、复检、补检执行的标准、参加复检、补检须携带的手续等,仍按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绵阳市公务员局《关于我市2010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的公告》(2011年第3号)。未按时参加复检、补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录用资格。

4、复检考生的费用自理。

四、因怀孕未做胸透检查的考生,待分娩后再进行胸透补检,根据补检结论确定下一个招考环节的工作。

五、因体检复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绵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按公告规定依次递补一次。

附:1绵阳市2009年、2010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补检项目、体检合格人员名单

    2绵阳市2010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合格人员名单

    3绵阳市2010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补检项目人员名单

4绵阳市2010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待检项目人员名单

   

 

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绵阳市公务员局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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