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绵阳市公务员局
(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体检结果和体检复查及补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1年第4号)
根据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原绵阳市人事局《关于二0一0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2010年第16号)、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绵阳市公务员局《关于我市2010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的公告》(2011年第3号)规定,共有164名2010年考生参加了
一、体检合格161人,不合格1人,因各种原因需补检有关项目3人,因怀孕待补检项目1人(见附件1、2、3、4)。
二、招考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要求。要求复检的,应在本公告发布7日内(含公告发布之日),将复检申请送交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6号,电话:2267794)。复检只安排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与补检安排在同一时间进行。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录资格。
三、需复检或补检有关项目的考生,请按以下要求参加复检、补检:
1、复检、补检时间:
2、参加复检、补检考生集中的地点:
3、复检、补检执行的标准、参加复检、补检须携带的手续等,仍按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绵阳市公务员局《关于我市2010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的公告》(2011年第3号)。未按时参加复检、补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录用资格。
4、复检考生的费用自理。
四、因怀孕未做胸透检查的考生,待分娩后再进行胸透补检,根据补检结论确定下一个招考环节的工作。
五、因体检复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绵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按公告规定依次递补一次。
附:1、绵阳市2009年、2010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补检项目、体检合格人员名单
2、绵阳市2010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合格人员名单
3、绵阳市2010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补检项目人员名单
4、绵阳市2010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待检项目人员名单
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绵阳市公务员局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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