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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2010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入闱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的公告

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绵阳市公务员局

关于我市2010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入闱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的公告

2010年第20号)

根据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原绵阳市人事局《关于二0一0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2010年第16号,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现将绵阳市2010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进入面试前,须进行资格审查人员的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将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和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1.资格审查时间:资格复审时间为2011156日(9:00-17:00)。在资格复审中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折合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资格复审递补考生可根据自己的考试成绩排名情况自行确定是否参加资格复审递补(不再作任何通知),资格复审递补考生于201117(9:00—12:00)到资格复审地点等待递补资格复审。届时未参加资格复审和递补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按照《公告》规定办理。

二、资格审查地点及联系方式

1、绵阳市林业局

地点:绵阳市经开区涪滨路北段3418房间

联系人及电话:史友黎  0816-2863909   13981199078

2、绵阳市森林公安局

地点:绵阳市经开区涪滨路北段3418房间

联系人及电话:何先云  0816-2863909   13990118660

3、绵阳市地方志编纂办公室

地点:绵阳市桃园街192号(原劳动社保大楼)321

联系人及电话:胡波   0816-2310195   13981104326

4、绵阳市供销社

地点:绵阳市建设街2号市供销社职工活动室

联系人及电话:倪戈   0816-2262261   13990161563

5、绵阳市文学艺术联合会

地点:绵阳市游仙区东津路33号三楼

联系人及电话:杨荣宏  0816-2294435  13890460666

6、绵阳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

地点:绵阳市涪城路193701房间

联系人及电话:李克勤  0816-2231005  13989278922

7、涪城区:

地点:绵阳市涪城区文庙街8号(区政府院内)510房间

联系人及电话:黄通林 0816-2263419 18981136013

8、江油市:

地点:江油市人民政府院内(原马路湾鸿飞公司办公点)124房间

联系人及电话:赵 璐 0816-3223995 13608111060

9、三台县:

地点:三台县人事局(三台县政府综合楼四楼人事局会议室)

联系人及电话:江 波 0816-5334933 15984401557

10、安县:

地点:安县行政办公大楼5楼人事局会议室

联系人及电话:周 斌 0816-4336120 13778102157

11、北川羌族自治县:

地点:北川羌族自治县安昌镇火神庙街14楼人事局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裴  寅 0816-4823175 15883783157

12、梓潼县:

地点:梓潼县人事局(文昌镇崇文街中段166号)

联系人及电话:吴丽娟 0816-8212312 13881102628

13、平武县:

地点:平武县武装部民兵训练基地

联系人及电话:曾光华 0816-8827997 13981140193

14、盐亭县:

审核地点、联系人及电话:盐亭县行政中心六楼21号县人事局胡华珍 0816-7225106  13990196189(审核报考乡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位的考生);盐亭县云溪镇梓江路1230号县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陈理俊 0816-7121179   13980149076(审核报考党群系统职位的考生)

三、考生参加资格审查时须带的材料

1、《2010年绵阳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1份(贴上照片);

2、本人有效正式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第二代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个别考生因换发第二代身份证不能提供此两类身份证的,可由本人填写承诺书并提供换发身份证的缴费回执,待领取身份证后到资格复审单位进行确认);

3、毕业证(报考职位要求具有学士学位的考生应同时带上学位证。因地震等原因无法提供毕业证书的,须提供原毕业院校出具注明本人毕业证书编号的学历证明)。

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带上以下手续:

1201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公安部门、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5、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6、公告中的招考对象对“限招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须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证明。

7、凡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两个及两个以上跨专业专科毕业证书者(双专科学历),其所学专业中的一个专业,视同达到大学本科学历,此类人员须提供四川省教委办理的第二专科毕业证明书,凭毕业证明书上签注的视同大学本科的专业,才能报考符合职位条件的职位。

8、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四、有关要求

1、资格审查时,原则上本人到资格审查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2、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关手续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所提供的相关材料与报名表信息不一致的,取消面试资格。

 

附: 绵阳市2010年考录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绵阳市公务员局

00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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