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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绵阳考生体检结果和体检复查有关事项的公告

中共绵阳市委政法委员会

绵 阳 市人 事 局

绵 阳 市公 安 局

绵 阳 市司 法 局

关于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

绵阳考生体检结果和体检复查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0年第14号)

 

根据市委政法委、市人事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关于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绵阳考生体检工作的公告》(2010年第13号),共有103名考生参加了2010917日进行的体检,现将体检结果和体检复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合格97人,不合格6人(见附件12)。

二、招考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要求。要求复检的,应在本公告发布5日内(含公告发布之日),将复检申请送交绵阳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6号,电话:22677942267136)。复检只安排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录资格。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同意后,可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按公告规定依次递补一次。

三、请按以下要求参加复检。

1、复检时间:2010926

2、参加复检考生集中的地点:2010926早上8:30在绵阳市人事局院内(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6号)集中,统一乘车前往体检医院;

3、复检执行的标准、须携带的手续等,仍按市委政法委、市人事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关于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绵阳考生体检工作的公告》(2010年第13号)规定办理。未按时参加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录用资格。

4、复检考生的费用自理。

附:1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绵阳考生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

    2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绵阳考生  

      体检不合格人员名单

 

  

  中共绵阳市委政法委            绵阳市人事局

 

 

    绵阳市公安局                绵阳市司法局

 

二○一○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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