梓潼县人事局
二○一○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公 告
根据《梓潼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梓人发〔2007〕1号)规定及各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应、往届高校毕业生。
(二)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社会其他人员。
二、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和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二)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条件。
(三)年龄在18-30周岁之间(1992年5月4日-1979年5月4日期间出生)。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四、招聘单位、招聘名额及岗位条件
(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人。
(二)招聘县级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人。
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条件、名额等见附表。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0年5月17日至5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二)报名地点
梓潼县人事局(地址:崇文街中段166号)。
(三)报名手续
报名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毕业证等)及1寸免冠同底近照3张。如系2010年毕业的高等院校学生,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学生证等)、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自荐材料及1寸免冠同底近照3张;毕业证必须在2010年7月31日前取得并交县人事局补验。报名时报考人员填写《梓潼县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并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进入面试后收面试费80元。
(四)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若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如系本县在职人员,本人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中、小学教师还应提供县教育体育局出具的书面同意证明。
(五)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10年6月3日至6月4日凭本人居民身份证、缴费发票到梓潼县人事局领取《准考证》。
六、资格审查及开考比例
由县人事局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被调减、取消后,该岗位的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相同或相近岗位。
七、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一)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法律基础知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应用文写作基础知识、公民道德建设基础知识、科技基础知识、四川省省情、事业单位等。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两科成绩各占50%。
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通知。
(三)政策性加分
根据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16号),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05〕34号)、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同意成都市“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服务期满志愿者参照省“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享受服务期满后有关政策的批复》(川人办发〔2009〕182号)、四川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等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考生均可享受政策性加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凡已享受过加分并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人员,不再享受上述加分优惠条件。凡符合上述加分优惠条件的报考人员,必须于报名时将服务所在地县级以上组织部、团委、人事局、教育局出具的关于其服务年限、服务单位、是否服务期满等情况的证明和考核材料送交县人事局公务员管理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县人事局公务员管理股提供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八、体检及考察
面试后,根据聘用职位及名额,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以《公共基础知识》成绩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聘用名额3倍职位,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开考试同级层次单位其他达到比例的职位进入体检考察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要求。要求复检的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5日内,将复检申请送交县人事局。复检只安排一次。
九、公示
笔试、面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有关事项,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以及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公布在绵阳人事考试网上,请考生及时查阅。
十、聘用
此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聘用管理,人事关系纳入县人才中心实行人事代理。涉及到户口迁移的人员,在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后,按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申报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县人事局报到。未经县人事局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县监察局将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人事局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梓潼县监察局 0816-8212042
咨 询 电 话:梓潼县人事局 0816-8212312
二0一0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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