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
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绵阳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2010年我市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
录(聘)用工作人员面试的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关于2010年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聘)用工作人员的公告》的规定,经体能测试和资格复审,现将我市2010年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聘)用工作人员面试考生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并将面试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
根据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的统一安排,我市法院检察院系统面试时间为
二、面试地点
绵阳市试验小学(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15号。乘车路线:乘坐10路公交车在南河路中段站下)。
三、面试须携带的证件
1、本人有效正式身份证或第二代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
2、笔试准考证或面试须知。
四、面试要求
1、请参加面试的考生在确认自己的面试具体时间后,于面试当天上午7:3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抽签、参加面试,8:00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因故不能参加面试或面试时因疾病等原因不能继续面试的,视同自愿放弃面试。
3、面试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室和面试室,已带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
4、面试结束后,不得再进入封闭地点或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将已答试题的内容以任何方式告诉其他考生。
5、违反考试规则的考生按《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处理。
附:1、《2010年绵阳市法院系统公开招考录(聘)用工作人员面试考生名单》。
2、《2010年绵阳市检察院系统公开招考录用工作人员面试考生名单》。
二○一○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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