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事局
关于2009年下半年市属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享受政策性加分人员情况的公告
根据绵阳市人事局《关于绵阳市2009年下半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符合条件人员可享受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加分。加分规定为:1.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 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 计划人员,截止报名时,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享受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公共科目成绩(指按比例折合后的公共科目成绩)加2分的政策性加分。2.参加我省“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的志愿者,截止报名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07〕24号)、省委组织部《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有关问题的政策解答》(川组通〔2007〕52号)文件规定加分。
3.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公共科目成绩(指按比例折合后的公共科目成绩)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4.凡已享受过加分或定向招考政策,并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志愿者,不再享受上述加分优惠条件。
为确保公开、透明,现将绵阳市2009年下半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享受公共科目成绩政策性加分人员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凡不符合享受政策性加分的,可向市纪委、市人事局举报。拟加分人员情况公示5天后,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调整或取消政策性加分。无异议的,政策性加分加入按规定比例折合后的公共科目成绩,连同进入专业科目考试人员一并于
举报电话:市纪委干部管理室2539475
市人事局纪检组2262937
市人事局人才开发流动科2267561
附:绵阳市2009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加分人员名单
二〇一〇年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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