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梓潼县二○○九年公开招聘医务工作人员公告

梓潼县人事局

梓潼县卫生局

二○○九年公开招聘医务工作人员

      

根据《梓潼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梓人发〔20071号)规定及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务工作人员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其他人员。

二、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和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二)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条件。

(三)年龄在18-30周岁之间(19911129日及以前-19781130日及以后出生),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可放宽到35周岁(19911129日及以前-19731130日及以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四、招聘单位、招聘名额及岗位条件

(一)招聘县人民医院工作人员15人。

(二)招聘县中医院工作人员8人。

招聘的具体岗位、条件、名额等见附表。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0912281231(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二)报名地点

梓潼县人事局(地址:崇文街中段166号)。

(三)报名手续

报名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不含学历证明)、报名资格条件的相关证件及1寸免冠同底近照3张。报名时报考人员填写《梓潼县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并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进入面试后收面试费80元。

(四)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若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五)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10113日至114日凭本人居民身份证、缴费发票到梓潼县人事局领取《准考证》。

六、资格审查及开考比例

由县人事局、县卫生局、县监察局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 开考比例可调整到12。调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或没有调整对象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被调减、取消后,该岗位的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相同或相近岗位。

七、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一)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成都时代出版社)。

笔试成绩按照两科成绩各占50%计算;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开考比例调整为12的,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员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三)政策性加分

根据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16号),省委组织部《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有关问题的政策解答》(川组通[200752号),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0534号)等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考生均可享受政策性加分,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凡符合上述文件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应于报名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期满考核合格者,须携带锻炼所在地县级以上团委出具的证明和考核材料;在农村、社区连续工作或服务2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须携带工作地所在县级组织或人事部门关于其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和考核材料)。

八、体检及考察

面试后,根据聘用职位及名额,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以《公共基础知识》成绩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聘用名额3倍(或2倍)的职位,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开考试同级单位其他达到比例的职位进入体检考察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要求。要求复检的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5日内,将复检申请送交县人事局。复检只安排一次。

九、公示

笔试、面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有关事项,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以及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公布在绵阳人事考试网上,请考生及时查阅。

十、聘用

此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聘用管理,人事关系纳入县人才中心实行人事代理。涉及到户口迁移的人员,在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后,按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申报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县人事局报到。未经县人事局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县监察局将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人事局、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梓潼县监察局   0816-8212042

询 电 话:梓潼县人事局   0816-8212312

 

附:1梓潼县2009年公开招聘卫生系统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2梓潼县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报名表

 

 

                          00九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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