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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关于2009年统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递补体检、复检结论及递补体检合格选择职位公告

 

中共绵阳市委政法委员会

     

     

关于2009年统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递补体检、复检结论及递补体检合格选择职位公告

2009年第50号)

根据省委政法委、省人事厅、省公安厅《关于二00九年全省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通知》和绵阳市委政法委、绵阳市人事局、绵阳市公安局《关于二OO九年绵阳市公安机关统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的规定,依据《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127进行了2009年绵阳市公安机关招警递补体检,并于1210进行了递补体检复检,现将递补体检、复检结论及递补体检合格选择职位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递补体检及复检结论(见附件)。

二、递补体检及复检合格参加选择职位对象

递补体检及复检合格,按照职位排名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择职位对象。参加选择职位的考生,请遵照绵阳市委政法委、绵阳市人事局、绵阳市公安局于2009122发布的《关于2009年统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体检复检结论、递补体检及选择职位安排的公告》(2009年第48号)中“选择职位”的要求执行(递补体检及复检合格参加选择职位的考生名单附后)。

职位选择出现的空缺,按规定进行递补。

选择职位的地点:绵阳市公安局裙楼2楼会议室。

选择职位的时间:20091211日上午9

咨询电话: 0816-2498052

附件:1递补体检复检结论

2递补体检及复检合格参加选择职位人员名单

 

 

 

绵阳市委政法委      绵阳市人事局      绵阳市公安局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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