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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关于2009年统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体检复检结论、递补体检及选择职位安排的公告

中共绵阳市委政法委员会

     

     

关于2009年统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体检

复检结论、递补体检及选择职位安排的公告

 

2009年第48号)

根据省委政法委、省人事厅、省公安厅《关于二00九年全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通知》和绵阳市委政法委、绵阳市人事局、绵阳市公安局《关于二OO九年绵阳市公安机关统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的安排部署,依据《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2009年绵阳市公安机关招警体检复检于1127结束,现将体检复检结论、递补体检及考生选择职位安排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复检结论(见附件)。

二、递补体检安排

(一)递补体检职位及空缺名额

1、绵阳市公安局综合职位(1),男,职位编码(9060101),空缺名额1名。体检按照12的比例确定2人参加体检(其中后1名为递补体检对象)。

2、绵阳市公安局信息通信技术职位,男,职位编码(9060108),空缺名额1名。体检按照12的比例确定2人参加体检(其中后1名为递补体检对象)。

3、绵阳市县级公安机关综合职位(1),男,职位编码(9060201),空缺名额3个。体检按照11.5的比例确定5人参加体检(其中后2名为递补体检对象)。

递补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各职位录用名额外参加体检的考生属递补体检对象,递补体检对象体检合格但因无递补机会未被录用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录和递补资格。

(二)递补体检时间:2009127日早上730,考生到绵阳市公安局(涪城区解放街17号)大门口集中,由工作人员统一带往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可复检一次,复检安排以绵阳市公安局电话通知为准,不再在网上发公告,参加递补体检和复检的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考生要主动与绵阳市公安局联系,因考生通讯不畅而无法与考生联系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取消录用资格。体检合格的考生参加职位选择,体检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按规定进行递补。

(三)递补体检考生注意事项:

1、参加递补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或《考生面试通知书》,及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一张(背后注明姓名、报考职位、准考证号)。

2、体检前三天请考生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空腹参加体检,在抽血和B超前不要进食和饮水。

3体检费、交通费、生活费由考生自理,请考生带足相关费用(预计体检费300-400/人)。

4、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必须服从带队民警的指挥,主动配合医生进行体检。

三、选择职位

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试和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职位排名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本人依次选择具体录用职位。考生选择职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书》以及3张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未按时参加职位选择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录用资格(参加选择职位的考生名单附后)。

职位选择出现的空缺,按规定进行递补。

选择职位的地点:绵阳市公安局裙楼2楼会议室。

选择职位的时间:20091211日上午9

咨询电话: 0816-2498052

附件:1体检复检结论

2递补体检人员名单

3参加选择职位的考生名单

 

 

 

绵阳市委政法委      绵阳市人事局      绵阳市公安局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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