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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公安机关二〇〇九年统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情况及体检时间安排的公告

中共绵阳市委政法委员会

         

         

绵阳市公安机关二〇〇九年统一考试录用

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情况及体检时间安排的公告

2009年第 42 号)

 

根据省委政法委、省人事厅、省公安厅《关于二00九年全省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通知》和绵阳市委政法委、绵阳市人事局、绵阳市公安局《关于二OO九年绵阳市公安机关统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的规定,通过笔试、心理测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等程序,于20091111日对报考绵阳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特殊专业职位考生除外)进行了体能测试,经绵阳市委政法委、绵阳市人事局、绵阳市公安局共同研究决定,现将考生体能测试情况和体检时间安排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试情况(见附表)

二、体检

(一)体检参加对象

按照录用名额1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见附表),其中各职位录用名额外参加体检的考生属递补体检对象,递补体检对象体检合格但因无递补机会未被录用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录和递补资格。

(二)体检的时间和地点

参加体检的考生于20091120日(星期五)早上700在绵阳市火车客站广场集中,统一乘车前往体检医院。

体检费、交通费、生活费由考生自理,请考生带足相关费用(预计体检费300-400/人)。

(三)体检注意事项

1、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照片背面注明本人姓名、报考职位和名次)、面试通知书或笔试准考证。

2考生空腹参加体检。体检前三天勿食油腻,当天在抽血和B超检查前不得饮食和饮水。

市公安局联系电话:0816-2498052   

附:1《绵阳市2009年统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情况汇总表》

2《绵阳市2009年统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绵阳市委政法委      绵阳市人事局      绵阳市公安局

 

 

 

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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