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绵阳市委党校
关于公开直接考核招聘教师的公告
根据《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绵人发[2008]18号),经绵阳市委组织部批准,我校将面向社会公开直接考核招聘2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绵阳市委组织部网站(http://zzb.my.gov.cn)、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my.scpta.gov.cn)、中共绵阳市委党校网站(http://dx.my.gov.cn)、《四川日报》发布]: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国民教育硕士学位以上文化程度研究生。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近三年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在职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称职)以上,且与原单位无劳动纠纷。
(三)热爱党校教育事业,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任职资格及技能、身体等条件。
(四)愿意在本校工作五年以上。
(五)全日制普通国民教育政治学(中共党史党建方向)专业、公共管理专业硕士学位以上文化程度研究生。
(六)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4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七)报考者为在职职工的,须征得所在单位书面同意。
(八)有教学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方式
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考试分为试讲、笔试和面试。考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委党校负责组织实施,试讲题目由市委党校成立的公开直接考核招聘领导小组确定,考核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共同负责。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在市委党校组织人事处报名。资格初审由市委党校负责,资格复审由市人事局、市委组织部负责。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已参加工作的人员需带上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来绵阳市委党校组织人事处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按川价[2003]237号文件规定,每人交综合面试考核费80元/人。(报名时同时提交本人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表或出版的科研文章或专著复印件),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3,如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取消该岗位招聘。
报名时间: 2009年11月16日—2009年11月30日(15天)
五、考试
考试分为试讲、笔试和面试三个环节。考试总成绩=试讲成绩×5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20%。
(一)试讲
1、试讲主要考察考生的理论水平和教学能力,要求制作课件PPT,试讲题目由市委党校公开直接考核招聘领导小组在开考前两天提前通知。
2、试讲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试讲。未按规定时间到试讲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试讲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委党校共同组织,试讲成绩总分为100分。
4、试讲成绩于试讲完后当场公布,并在绵阳市委党校网站(http//dx.my.gov.cn)公布。
(二)笔试
1、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文字功夫、语言表达能力、写作水平,笔试题目由市委党校公开直接考核招聘领导小组现场出题。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在笔试当天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到笔试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委党校共同组织,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4、笔试成绩在绵阳市委党校网站(http//dx.my.gov.cn)公布。
(三)面试
1、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试讲成绩×50%+笔试成绩×30%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人员比例为1:3。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在面试当天持身份证原件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面试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委党校共同组织,主要考察考生认识水平、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和语言表达能力。采取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4、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的第二天在绵阳市委党校网站(http//dx.my.gov.cn)公布和市委党校宣传栏张榜公布。
六、体检和考核
考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如有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由我校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党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确定。如需递补,按照进入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合格后,再进行考核。
七、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拟录用人员由公开直接考核招聘领导小组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市委组织部网站、中共绵阳市委党校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考试成绩、拟聘岗位等,并公布我校和绵阳市委组织部的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七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八、聘用
(一)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市委党校按事业单位人员公开直接考核招聘有关规定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二)经市委组织部审批后,市委党校按照规定程序到市人事局、市编办办理聘用、人事代理、上编等手续。
九、招聘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我校公开直接考核招聘教师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接受有关上级部门、社会公众和考生的监督。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由应聘人员承担其所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整个公开直接考核招聘过程中,严格执行考核纪律,实行回避、通讯工具管理等制度。
十、咨询电话:
0816-2228177 15984605555 冉老师
0816-2228177 13778138823 苏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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