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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2026年助学助管员招用的公告(第二批)

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关于2026年助学助管员招用的公告第二批

 

为促进我省2026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按照《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助学助管员岗位开发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6〕148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用助学助管第二批25名,现就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对象

2026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处理和沟通协调能力。

4.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5.服从管理,诚实守信,团结同志,自觉遵守规章制度。

6.符合本公告招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见岗位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在校期间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

3.在校期间存在学术不端问题的。

4.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二)岗位要求

详见《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6年助学助管员招用条件要求一览表第二批附件1)。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269717:0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者请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所需资料发至指定邮箱:scyz_rszp@163.com。报名邮件需以“岗位名称-姓名”为邮件主题例:助学助管员-张三

(三)报名资料

1.报名表(附件2)。应聘者需如实、准确填写表中的各项内容,并按要求在表中粘贴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片。

2.身份证(正反面)。

3.毕业证学位证。应聘报名时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4.职业资格证和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和证书。

特别说明:请将第2、3、4三项报名资料扫描成图片并按以上顺序插入第1项报名资料(即《报名表》)后面,然后将整个word文件上传至指定邮箱(条件不符者,将取消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四、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学校根据应聘者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应聘者学校将20269917:00前以短信方式通知应聘者本人,请保持通信畅通。

(二)现场资格复审

时间:2026年912日(星期14:00-17:00

地点: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绵阳校区(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园区教育西路16号)综合楼309会议室。

请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务必于当日17:00前到达资格复审地点绵阳校区综合楼309会议室持报名上传资料原件和对应复印件1份到学校参加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者方能参加考核逾时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资格无法提供原件的应聘者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五、考核

(一)考核内容

助学助管员岗位所需的职业素养、政策认知、岗位实务处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工作抗压与奉献精神、日常事务处理能力、服务意识、纪律规矩意识和情景应变能力等方面内容。

(二)考核方式

结构化面试

(三)考核时间、地点

时间:2026年913日(星期8:00至考核结束

地点: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绵阳校区(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园区教育西路16号)综合楼309会议室

应聘者务必于当日8:00前到达考核地点绵阳校区综合楼309会议室,逾时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四)成绩公布

考核成绩及排名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和学校官网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登录查询。

六、体检及心理测试

(一)体检及心理测试

按应聘者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岗位招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及心理测试人员名单,考核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及心理测试环节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执行。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心理测试项目为焦虑测试、抑郁测试和心理健康CT。

体检及心理测试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及心理测试费用由应聘者承担。体检及心理测试结果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和学校官网公告。

(二)复检

学校或应聘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提出复检申请。要求复检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将复检申请送交招用单位。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医院出具的结论为准。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医院等级不得低于初检医院等级,复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应聘者承担。

(三)递补

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学校研究后确定。如需递补,按照应聘者考核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七、综合考察

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发展潜力、学习和工作表现等进行综合考察。主要征求应聘者原毕业学校、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意见,并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

综合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用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学校研究后确定。如需递补,按照应聘者考核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综合考察。

八、公示

对经过体检及心理测试、综合考察等程序所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和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包含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九、录用及待遇

(一)录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录用人员,统一签订《助学助管员服务协议》,服务期限为1年,期满后自动终止。

2.录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到学校报到,开展岗前培训后上岗。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二)薪酬标准

年薪约4.8万元/人/年,按月发放,根据岗位及学历情况进行上下浮动。本次招聘岗位属于临时性辅助岗位,不建立劳动关系,不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三)其他待遇

学校为录用人员购买商业保险。

十、其他事项

招用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录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16-351693818009091500、13881145926

联系人:老师王老师

报名邮箱:scyz_rszp@163.com

 

附件1:《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6年助学助管员招用条件要求一览表(第二批)》

附件2: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6年助学助管员招用报名表第二批)》

 

 

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6 828

附件1:

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6年助学助管员招用条件要求一览表(第二批

序号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备注

学历

学位

专业

职业资格
要求

岗位要求

其他要求

1

助学助管员

25

2026届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

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本科:工商管理类(1202)、工程审计(120109T)、体育学类(0402)、电子信息类(0807)、计算机类(0809)、中国语言文学类(0501)、教育学类(0401)、社会工作(030302)、新闻学(050301)、传播学(050304)、广告学(050303)编辑出版学(050305)、网络与新媒体(050306T)、工商管理(120201K)、市场营销(120202)、人力资源管理(120206)、公共事业管理(120401)行政管理(120402)、旅游管理(120901K)、酒店管理(120902)
研究生:工商管理学类(1202)、会计类(1253)、教育学类(0401)、体育学类(0403)、电子信息类(085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0812)、中国语言文学类(0501)、体育舞蹈学(0403Z2)、体育舞蹈学(0403Z2)、舞蹈(135300)、工商管理学(120200)、企业管理(120202)、旅游管理(120203)、公共管理学(120400)、公共管理(125200)、行政管理(120401)、教育与经济管理(120403)、社会保障(120404)、新闻传播学(050300)、新闻与传播(055200)、新闻学(050301)、传播学(050302)、社会工作(035200)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处理和沟通协调能力。

1.岗位服务期限为1年。
2.须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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