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报名小程序

首页 详情信息
绵阳市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补充录用体检第一批递补人员及有关安排的公告

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

于绵阳市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补充录用体检第一批递补人员及有关安排的公告

 

按照《四川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补充录用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有关要求,现将绵阳市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补充录用体检第一批递补人员及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递补体检人员

根据补充录用公告有关规定,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等情况形成的补充录用计划缺额,招录机关可根据工作需要,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补充录用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全省本次补充录用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到3倍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前期,我部组织了体检,应到128人,实到123人。5人未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体检结论做不合格处理。我部按上述规定递补考生5名(详见附件)。

二、递补体检安排

(一)集合时间地点

2026年7月17日(星期五)7:00—7:30,在绵阳市委党校厚德楼前广场(绵阳市涪城区玉泉中路16号)集合。

进入体检人员应按时到场签到,集合后统一乘车前往体检医院;未按时到场签到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结果做“不合格”处理。

(二)体检须携带的手续及资料

报考者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1张(不限底色,背面写上姓名)。

(三)体检标准

1.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等规定执行。

2.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法检系统司法警察职位还应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对司法行政部门医学、心理矫正类职位体检视力项目执行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综函〔2013〕13号)等规定执行。

3.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四)体检纪律

1.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中组发〔2021〕12号)的有关规定,报考者有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以及其他妨碍体检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终止其录用程序;有交换、替换检验样本等行为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有串通作弊、让他人顶替体检等行为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2.报考者在体检时须遵守以下纪律,如有违反,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1)集合后,报考者须按要求关闭电源并上交移动电话、电子手表、蓝牙耳机等电子通讯设备,不得携带电子通讯设备、电子记事本、液体类物质参加体检(已携带的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2)体检采取入闱封闭的方式进行管理,报考者不得由他人跟随、陪检,不得与外界联系。

3)报考者应服从带队工作人员和体检医生的管理和安排,遵守体检工作纪律,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影响体检工作的正常进行。

4)报考者应如实填写本人体检表上的病史信息并回答医生有关询问。

5)报考者须在工作人员的引领下依次进行体检,体检表由工作人员传递、保管。体检时,报考者一律称呼体检编号,报考者不得将自己的姓名等个人信息以任何方式告知体检医务人员,违者取消体检资格体检结束前,报考者不得擅自离开体检医院;报考者完成体检经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体检医院,不得在体检医院逗留

6)报考者须完成所有检查项目,若漏检、自动放弃某一项检查项目,将会影响体检结论。

(五)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三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勿食用过于油腻、高糖分的食物,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早晨需空腹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包括饮水、服药等)8-12小时,体检当天早晨勿嚼口香糖。

3.体检当天请勿戴隐形眼镜,需检查矫正视力的报考者请自备度数合适的框架眼镜。

4.报考者若在月经期间怀孕(包括可能已受孕)、哺乳期内,请事先告知引检医护人员。在月经期间的,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疑似受孕的,请勿做X光检查、妇科等相关检查,待孕期结束后再完成未体检项目。

5.建议报考者体检当天着轻便服装,不化妆,不穿连衣裙、连裤袜、高跟鞋等,不穿戴金属配饰及有金属饰物衣裤;请勿携带贵重物品。

(六)体检收费

1.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预计每人550元左右,请自备现金或余额充足的银行卡;体检结束后,由体检医院据实收费。

2.需作进一步检查的,由体检医院按标准另行收费。

三、复检及递补

(一)复检

1.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报考者对应进行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立即就相关项目提出复检申请。

2.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3.未按时参加复检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递补

1.根据《公告》规定,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等情况形成的补充录用计划缺额,招录机关可根据工作需要,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补充录用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全省本次补充录用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到3倍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2.递补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持续关注绵阳人事考试网,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四、体检组织领导

体检工作由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附件:绵阳市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补充录用体检第一批递补人员名单

 

 

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

2026年7月14日


附件

 

绵阳市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补充录用体检第一批递补人员名单

姓名

性别

职位编码

招录机关

职位名称

准考证号

彭诗川

26206013

绵阳市游仙区

行政执法

1151012302503

杨槊嵘

26206033

盐亭县

农业建设

1151111500120

赵百川

26306007

绵阳市县级机关

综合管理

1151020404502

郭亚林

26306008

绵阳市县级机关

综合管理

1151081103922

张小强

26306023

梓潼县

综合管理

1151061204525

 


领导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