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亭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成绩和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盐亭县2025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此次招聘于2025年12月20日进行了考核,现将本次考生考核成绩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成绩和是否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须知
(一)集合时间:2025年12月25日(星期四)早上8:00,在绵阳市实验小学涪城路校区(西门)大门口集中,经考生签到、点名和宣布注意事项后,统一前往体检医院。
(二)体检收费标准
体检费、交通费等按实际支付的费用于体检当天向考生收取,请考生带足相关费用(预计每人500元左右)。
(三)须携带的有关手续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1张。
3.请自带黑色签字笔,用于填写相关表册。
(四)注意事项及要求
1.体检前三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空腹8-12小时。
3.参加体检时不能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请自觉将手机关闭后交给有关人员保管,待体检结束后方可领取。
4.因怀孕需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的报考者,须出具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证明和本人申请。补检原则在孕期结束后两个月内进行。
5.报考者在体检中要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一是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部令第35号)第十一条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二是要完成全部体检项目。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五)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若有进一步检查或复检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七)体检事项以本公告为准,体检当日早上从集中地点出发时仍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体检结果、综合考察、拟聘公示等具体事项均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不再电话通知,请考生及时登陆网站查看。
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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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日期:2025-1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