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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补充录用体检第二批递补人员名单及有关事宜的公告

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

关于绵阳市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补充录用体检第二批递补人员名单及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补充录用公告》(以下简称“补充录用公告”)以及《关于绵阳市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补充录用成绩排名及体检事宜有关安排的公告》有关规定,现将我市补充录用体检第二批递补人员名单及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递补政策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等情况形成的补充录用计划缺额,招录机关可根据工作需要,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补录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全省本次补录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到3倍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二、第二批递补体检人员

2025年8月4日,我部组织第一批递补考生、生理期缺项待补检及需进一步检查的考生进行体检,应参加体检37人,实际参加体检人数35人。2人未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结论做不合格处理;前期体检合格考生中,2人在考察环节自愿放弃。因此,产生4名缺额,我部按照补充录用公告有关规定,进行了第二次递补,共递补考生4名(具体名单详见附件),经核实,拟递补人员均符合最低考试总成绩等要求。

三、第二批递补体检安排

(一)集合签到时间、地点

请考生于2025年8月12日(星期二)早7:00-7:30在中共绵阳市委党校(绵阳市涪城区玉泉中路16号)厚德楼前广场集合签到,逾期逾时未到指定地点集合签到者均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结果做“不合格”处理。

(二)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法检系统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还应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三)体检费用

1.体检费由体检医院在体检结束后按实际产生费用向考生收取,预计每人550元左右;

2.体检过程中,因体检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检验或复检的,项目所需费用按医院收费标准另行收取;

3.请考生提前准备足额现金,以便体检结束后,根据工作人员安排依序支付体检费用。

(四)须携带手续及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

2.本人面试通知书或笔试准考证;

3.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底色不限,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

(五)体检注意事项及要求

1.请考生在体检前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勿食用过于油腻、高糖分的食物,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早晨需空腹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考生在受检前禁食(包括饮水、服药等)8-12小时,体检当天早晨勿嚼口香糖;

3.体检当天,请考生勿戴隐形眼镜,需检查矫正视力的考生请自备度数合适的框架眼镜参检;

4.考生若在月经期间、怀孕(包括可能已受孕)、哺乳期内,请事先告知引检医护人员;在月经期间的,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疑似受孕的,请勿做X光检查、妇科等相关检查,待孕期结束后再完成未体检项目,医院根据检查结果作出体检结论;

5.建议考生体检当天着轻便服装,不化妆,不穿连衣裙、连裤袜、高跟鞋等,不穿戴金属配饰及有金属饰物衣裤,请勿携带贵重物品参检。

(六)体检纪律

考生体检时须遵守以下纪律,一经发现违反纪律的,将视情形确定是否取消违纪考生的体检及录用资格:

1.考生集合后,须按要求关闭电源并上交移动电话、电子手表等电子通讯设备,不得携带电子通讯设备、电子记事本、液体类物质参加体检(已携带的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2.体检采取入闱封闭的方式进行管理,体检考生不得由他人跟随、陪检,不得与外界联系;

3.考生应服从带队工作人员和体检医生的管理和安排,遵守体检工作纪律,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影响体检工作的正常进行;

4.体检时,严禁考生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考生应按医生指导如实填写体检表上的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论的,后果自负;

5.考生须在工作人员的引领下依次进行体检,体检表由工作人员传递、保管。体检时,一律称呼考生体检编号,考生不得将自己的姓名等个人信息以任何方式告知体检医务人员,违者取消体检资格;考生在体检未结束之前,不得擅自离开体检医院;考生体检结束,经工作人员同意后,有序离开体检医院,不得在体检医院区域逗留;

6.请考生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切勿漏检,若漏检、自动放弃某一项检查项目,将会影响体检结论。

四、复检及递补

复检及递补以《关于绵阳市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补充录用成绩排名及体检事宜有关安排的公告》相关规定为准。

五、组织领导

体检工作由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咨询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电话:0816-2531499。

 

附件:绵阳市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补充录用体检第二批递补人员名单

 

 

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

2025年8月7日


附件

 

绵阳市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补充录用体检第二批递补人员名单

姓名

性别

职位编码

招录机关

职位名称

准考证号

衡胡伟

36306006

绵阳市县级机关

综合管理

1151061103409

梁巧稚

36306009

绵阳市涪城区

行政服务

1151061001211

易婧

36306029

三台县

行政服务

1151091100103

杜佩轩

36306055

平武县

业务岗位

11511404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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