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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总成绩和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成绩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前期进行了笔试、面试,现将总成绩及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姓名

性别

报考单位

报考岗位

身份证号码

总成绩

是否进入体检

陈艳

绵阳市妇幼保健院

儿童保健科学科带头人

510722********6927

74

二、体检相关事宜

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3年12月27日上午8:30

2.地点:绵阳市妇幼保健院(花园院区)集合后统一出发

3.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的有关手续

1.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或第二代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

2.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

三、注意事项及要求

(一)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水、禁食8-12小时。

(二)参检考生不得携带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进入体检医院,已带的要按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统一存放到指定位置,不得自行带进体检医院。

(三)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不得由他人陪同或随同。身体有特殊情况的应及时向工作人员反映,因怀孕致部分体检项目需延期检查的,须出具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诊断证明。参检考生应听从工作人员及体检医生的指挥,不得向体检医生及工作人员打听体检结果。在体检过程中不得擅自行动,如有与体检无关的事情,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并在其监督下进行;待体检结束,经工作人员同竟后方可离开。

(四)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工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部发〔2016〕140号)执行。考调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体检通知以本公告为准,不再电话通知。

(六)体检结果、政审考察等后续事项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2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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