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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绵阳市2023年第五批引进事业编制人才公开考核招聘(长沙专场)拟进入体检及政审考察人员名单的公告

关于绵阳市2023年第五批引进事业编制人才

公开考核招聘(长沙专场)拟进入体检

及政审考察人员名单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绵阳市2023年上半年招才引智第五批招聘公告》等有关要求,按照综合测评成绩排名,结合岗位需求人数1:1等额确定拟进入体检及政审考察环节人员名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综合测评成绩查询

其他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事业编制人才综合成绩采用“点对点”查询方式(即:每位参评人员只能查询本人的综合测评成绩),请于5月18日10:00后从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myrsks.com.cn/)成绩查询入口查询。

二、拟进入体检及政审考察人员名单

(一)市卫健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事业编制人才拟进入体检及政审考察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其他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事业编制人才拟进入体检及政审考察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三、体检集合时间及地点

(一)市卫健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事业编制人才:

另行通知。

(二)其他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事业编制人才:

1.集合时间:2023年5月18日上午7:10,7:20未到场签到的参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结果做“不合格”处理。

2.集合地点:通程商业广场东北门(长沙市岳麓区枫林路2号)。参检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集合地点签到,集合后统一前往体检医院。(联系电话:13658129500)

四、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须携带手续及资料

(一)本人有效正式身份证原件(或第二代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

(二)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蓝底或者红底,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

六、体检注意事项及要求

(一)体检前请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勿食用过于油腻、高糖分的食物,避免剧烈运动;

(二)体检当天早晨需空腹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包括饮水、服药等)8—12小时,体检当天勿嚼口香糖;

(三)体检当天请勿戴隐形眼镜,需检查矫正视力的参检人员请自行准备眼镜参检;

(四)女性受检者若在月经期间、怀孕(包括可能已受孕)、哺乳期内,请事先告知引检医护人员。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疑似受孕者,勿做X光检查、妇科等相关检查,待孕期结束后再完成未体检项目,医院根据检查结果作出体检结论;

(五)建议体检当天穿着轻便服装,不化妆,不穿连衣裙、连裤袜、高跟鞋等。不穿戴金属配饰及带有金属饰物的衣裤,请勿携带贵重物品参检。

七、体检纪律

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中组发〔2021〕12 号)的有关规定,报考者有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以及其他妨碍体检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由招聘单位或者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终止其聘用程序;有交换、替换检验样本等行为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核资格;有串通作弊、让他人顶替体检等行为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核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参检人员体检时须遵守以下纪律,一经发现违反纪律的,取消其体检及聘用资格。

(一)参检人员集合后,须按要求关闭电源并上交移动电话、电子手表等电子通讯设备,不得携带电子通讯设备、电子记事本、液体类物质参加体检(已携带的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二)体检采取封闭的方式进行管理,参检人员不得由他人跟随、陪检,不得与外界联系;

(三)参检人员应服从带队工作人员和体检医生的管理和安排,遵守体检工作纪律,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影响体检工作的正常进行;

(四)体检时,严禁参检人员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按医生指导如实填写体检表上的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论的,后果自负;

(五)参检人员须在工作人员的引领下依次进行体检,体检表由工作人员传递、保管。体检时,一律称呼参检人员体检编号,参检人员不得将自己的姓名等个人信息以任何方式告知体检医务人员,违者取消体检资格。参检人员在体检未结束之前,不得擅自离开体检医院;体检结束经工作人员同意后,有序离开体检医院,参检人员不得在体检医院区域逗留;

(六)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切勿漏检,若漏检、自动放弃某一项检查项目,将会影响体检结论。

八、体检收费标准

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按实际产生费用向参检人员收取,请参检人员带足相关现金费用(预计每人650元左右)。

体检过程中,因体检需要需做进一步检查检验的,项目所需费用按医院收费标准另行收取。

九、复检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规定:“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招考单位或参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要求。要求复检的,应在体检结果公告发布7日内,将复检书面申请送交至绵阳市委组织部高端人才服务中心审核(地址:绵阳市高新区火炬大厦A座325-1办公室,联系电话:0816-6981360)。未按时参加复检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十、政审考察及递补

政审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及政审考察结果达不到有关要求或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出现的职位缺额是否递补由相关单位协商确定。

十一、组织领导及其他事项

(一)体检工作由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绵阳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二)后续有关事宜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科技城人才”微信公众号公布,请关注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 

 

附件:1.四川省绵阳市卫健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事业编制人才拟进入体检及政审考察人员名单

2.四川省绵阳市其他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事业编制人才拟进入体检及政审考察人员名单

 

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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